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3月5日彰衛疾字第1100011549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宣導旨揭公告防疫措施,並遵守相關注意事項。
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轉知所屬知悉並配合辦理,請查照。
張貼日期: 2021-03-12 09:36:15 點閱: 1018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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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3月5日彰衛疾字第1100011549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宣導旨揭公告防疫措施,並遵守相關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