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行政院110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00002803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有關各級政府機關(構)學校人員出差、辦理各類會議、活動、校外教學等,應入住合法旅宿一案,請配合辦理。
張貼日期: 2021-10-25 08:40:24 點閱: 536 (1479.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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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行政院110年10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100002803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