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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2-05-06 09:45:57 點閱: 810 (另開新視窗)


一、 依據教育部111429日臺教社()字第1112402050號函辦理。

二、 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教育部自民國64年開始,每年依據旨揭實施要點規定,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三、 彰化縣政府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薦,逾期送件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推薦資料概不退還,請推薦之單位或個人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 旨揭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識教育部/教育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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