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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注意事項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註冊組長

張貼日期: 2023-02-13 12:48:11 點閱: 561 (另開新視窗)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非學條例)第六條規定辦理。

二、每年申請時段為41430101日至1031開放個人、團體及機構申請實驗教育計畫。

三、欲申請112學年度起之實驗教育者,請至「彰化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以下簡稱實驗教育平台)申請,系統開放時間如第二點時段,爰請貴校轉知有意申請個人實驗教育計畫者,並提供連結網站進行申請,網址為:https://www.expedu.chc.edu.tw/years/1121/templates並請提醒留意平台開放申請時段,逾期則無法提出申請

四、請提醒【初次申請實驗教育者】先申請實驗教育平台帳號後留下【聯繫電話】,俟本府電話確認並通過帳號查核後,申請人得於申請日後第2個工作日逕登入平台,依照平台指示填寫資料並下載相關表件,表件繕寫完成後請至實驗教育平台,以線上提交申請書方式辦理。

五、於實驗教育平台開放前,相關申請表件下載可至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2學管科-非學型態實驗教育,網址: https://www.newboe.chc.edu.tw/open_file/&2

六、有關實驗教育申請辦理詢問,請洽彰化縣政府實驗教育承辦人李小姐,電話:04-7531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