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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五點,並自112年5月25日生效。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3-05-30 16:17:08 點閱: 440 (另開新視窗)


依據行政院112年5月25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268411號函辦理,併同檢附原函影本及其相關附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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