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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訂定「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自112年12月18日生效。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3-12-20 14:53:32 點閱: 569 (3211.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介聘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956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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