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本次報名時間為114年4月22日(星期二)至4月23日(星期三),申請對象為設籍本縣且113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具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其餘事項請詳閱各類簡章。
三、檢附鑑定簡章及宣傳單各1份。
轉知有意願參加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者之相關提醒事宜。
張貼日期: 2025-04-14 16:48:42 點閱: 1283 (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