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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114年上半年優秀運動員暨績優教練獎助金申請,請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0日前,請各運動團隊教練備齊資料送學務處體育組辦理,逾期概不受理,並視為自願放棄。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體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6-20 15:12:33 點閱: 420 (另開新視窗)


彰化縣政府頒發優秀運動員暨績優教練獎助金要點

請依序檢齊申請獎助金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設籍一年以上之戶籍謄本(正本或網路申請之謄本證明)

(二)獎狀影本或成績證明。

(三)秩序冊(或檢附佐證資料:秩序冊封面、競賽規程、賽程 表/對戰表、隊職員名冊),並請用螢光筆註記,俾利審 查。

各項比賽日期以114年1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期間舉辦之 比 賽成績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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