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資源安置資訊 / 張貼者 特教組長 張貼至 2026-02-03止
張貼日期: 2025-11-07 16:15:30 點閱:113
一、依據本縣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調整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報名資格:凡設籍本縣,入學時滿5足歲未滿6足歲(即民國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之間出生者),由幼兒園或
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提供觀察半年以上具體資料顯示具資賦優異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屆齡入學之兒童相當者。
三、辦理程序:由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或幼兒園向本縣特殊教育中心提出申請報名,鑑定程序分為初審、初選、複
選、綜合研判及安置;初審通過標準者,報名初選;初選通過後,報名複選,複選合格者送彰化縣特殊教育學生鑑
定及就學輔導會綜合研判後,發給提早入學資格證明,並依該生學區入學。
四、報名時間與地點:
(一)報名時間:115年2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2月3日(星期二),每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下午4時止
(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休息)。
(二)報名地點:本縣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4樓)報名,逾期不受理報名。
五、簡章公告於本縣教育處新雲端(https://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學特科-特殊教育-資優組-
資優學生鑑定安置相關表件)(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