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1-14 15:59:20 點閱:47
一、依據彰化縣彰化市新住民子女教育經費發放要點辦理。
二、申請組別:
國小組:每一名發放「拔尖獎學金」新臺幣6.000元,共錄取6名。
三、申請對象:
(一) 目前設籍本市且現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國中小、高中職(含進修學校)、大專院校、碩士班及博士班(不含選修課程、學分班)之新住民子女且為在學學生。
(二) 未曾領取過本計畫獎學金之學生
四、申請條件:
(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或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 具藝術及美感能力,在藝術創作、發表及比賽等方面,表現優異者。
(三) 具運動及體育專長,在校內外體育活動及賽事中,屢創佳績者。
(四) 熱心團體服務,積極於人群互動,從事公益活動,具有顯著貢獻者。
(五) 學術研究,積極向學,或職業技能精進,具有正向學習楷模事蹟者。
(六) 其他特殊傑出表現,足堪楷模,可以作為學習典範者。
五、申請日期:自115年1月5日起至115年2月26日止(四)止將相關申請表件資料送至彰化市公所民政課辦理。
六、實施計畫及申請表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