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室 / 張貼者 輔導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2-12 14:21:09 點閱:83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03037號函辦理。
二、如果對本案有任何問題,請逕洽該基金會張副秘書長芝瑄,聯繫電話02-29178770分機12,或該基金會網站(http://www.ta.org.tw)洽詢。
三、檢附旨揭原函及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