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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交通部會銜內政部修正發布「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4條、第9條,並自115年1月31日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

類別:學務處 張貼者:生教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3-11 14:21:22 點閱: 179 (另開新視窗)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14167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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