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09年9月14日府授衛疾字第1090329269號函辦理。
二、本縣所轄各級學校非屬旨案所指教育學習場所,惟仍請將旨揭公告轉知所屬知悉。
轉知「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出入本縣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務必戴口罩」公告乙份。
張貼日期: 2020-09-25 09:50:27 點閱: 934 (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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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109年9月14日府授衛疾字第1090329269號函辦理。
二、本縣所轄各級學校非屬旨案所指教育學習場所,惟仍請將旨揭公告轉知所屬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