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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參閱。

類別:一般公告 張貼者:人事助理員

張貼日期: 2020-11-24 11:34:14 點閱: 567 (另開新視窗)


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26278C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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